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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借用集体户口须知
2015-10-27 14:26  

借用集体户口须知

来源: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户口在我校集体户落户的教职工或学生,需借用集体户口本者,先到本人所在部门(学院)开据证明,并注明借用集体户口本用途,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用集体户口本,并约定归还时间。

   借用户口本时间一般为三天,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周,有特殊原因顺延者,应提前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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