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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师院发〔2019〕29号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创建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舆论环境,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贵州师范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校教职工生。

2.国内外各级各类网站刊发的对学校教学秩序、事业发展、社会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3.对学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相关网络媒体的信息。

二、处置流程

(一)第一时间介入

1.及时报告舆情。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涉事单位立即将舆情情况报送至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根据舆情紧急程度决定是否组织党政办、党委宣传部、保卫处、信息网络中心、相关涉事单位等部门,收集信息形成舆情报告及时报送分管校领导、校主要领导;党政办公室根据校领导指示报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网络舆情所在页面的URL地址;网络舆情的主要内容;网络舆情的发布者(网名);必要时附网络舆情所在页面的截图等。同时,组织力量跟踪舆情动态,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为校党委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2.准确研判舆情。舆情发生后,宣传部组织网络评论员加大监控力度,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其他网站是否存在类似信息以及单位时间的跟帖情况。宣传部会同党政办、保卫处、信息网络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学院,对网络舆情的真伪、强度、范围和影响进行分析,对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做出基本判断。舆情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宣传部可同时向省、市网络宣传管理部门报告、保卫处向公安部门报告,内容必须以舆情办公室报告为基准。舆情研判与舆情报告同步实时进行。

3.舆情分类处置。发现有关学校的舆情信息,根据其紧急程度,及时反应,冷静处置。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炒作的:宣传部以党政办报告为基准,以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澄清事实真相,组织网络评论员及相关学院、部门跟帖谴责不法行为,同时向网站发出投诉。保卫处商请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属询问、置疑、诉求的:党政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督促相关学院、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作出答复。如遇特别重要敏感事项:需经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或校党委研究给出回复意见,由宣传部予以答复。需上级部门指导处置的舆情,按上级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处置。

4.舆情分级处置。对一般网络舆情:采用“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正确引领舆论导向,发挥好网络评论员队伍的作用,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热点,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对重大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分析评估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提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建议,随时掌握事态发生、发展情况并随时汇总、分析、上报。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舆情: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请上级宣传、新闻、网络信息管理、教育管理等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处置。

(二)快速报告处置结果

1.一般网络舆情事件:相关处置结果应于2个工作日内报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备案后,根据处置情况决定是否向学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相关涉事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或校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报送处置结果。学校视舆情处置情况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向上级进行汇报。

3.重特大网络舆情事件:相关涉事单位应在0.5个工作日内或校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报送处置结果。学校视舆情处置情况于0.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向上级进行汇报。

(三)通报处置情况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要通过文件、会议或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通报,必要时可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媒体沟通

发生重大网络舆情,学校宣传部门要及时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并由学校指定专人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可会同相关涉事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

(五)备案管理

舆情处理完毕后,填写《贵州师范学院网络舆情处理登记表》(附件2),由宣传部舆情监督科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快速反应。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做到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性重大舆情以及有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舆情,要及时向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视舆情处理情况,逐级上报,并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联系,形成应对舆情的联动机制。

(二)口径一致。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必须统一步调、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相关新闻发布,由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

(三)协作协调。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多管齐下开展应对工作,尽快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应急保障

(一)机制保障。建立网络舆情信息互通互报机制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学校舆情工作相关机构要与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市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网络舆情,能及时得到上级的支持和各方的积极响应,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二)通信保障。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校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学院、部门(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建立三级网络评论员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一级网络评论员队伍主要由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二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各单位推荐1名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网络传播技术,热心网络评论工作的人员组成。三级网络评论员队伍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挑选优秀学生骨干组成。

(三)人力和技术保障。校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要切实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配置必要设备,加强对重点人、重点网站、论坛、微博、微信、QQ群等进行有效的信息监控。要切实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要组织好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重点部门和各学院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

(四)经费保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列入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所需经费列入学校相关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五、本预案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贵州师范学院突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贵师院党政办发〔2017〕21号)同时废止。

                                                                     贵州师范学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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