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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招生简章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21:23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员 技术录入: 视力保护色:

    一、自考概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考生在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以后,按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在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合格后,即可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贵州师范学院坐落于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占地1000余亩,前身系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93月改制为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完善,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严密的教学管理体系及良好的办学声誉。

我校是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也是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试点学校之一。开展自考工作20余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特色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奉献求提高,规范办学,严格管理,形成了规模大、特色显、管理严、质量高的自考良性发展体系,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性人才。

2012年,我校荣获“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我校成为贵州省第一家“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设达标单位。

20141月,我校又顺利通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的试点建设评审,成为贵州省唯一的“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20154月,我校成为贵州省唯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基地。

三、招生对象

与我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并在协议期间相关院校在校学生(必须取得在校学籍)。

四、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五、助学模式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取个人自学、网络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利用网络助学平台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助学服务。

1)所有助学专业(实践课程及毕业论文除外)均纳入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由网上课程学习、网上阶段作业、网上综合测评、网上班级活动四部分组成,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成绩即平时成绩以35%的比例计入总分。(对助学考生的助学服务有效期为三年,超过三年服务期,则不能享受助学服务及35%比例的平时成绩。)

2)作为贵州省唯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贵州师范学院拥有稳定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学研发团队和专业的学习服务支持团队,定期监测与评估网络平台授课质量,确保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工作的高质量、科学化与公正性。

六、报名时间、方式

春季报名时间:2023320日—416

秋季报名时间:2023918日—1015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报名方式:各助学办公室现场报名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咨询电话:0851-85816532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咨询地址: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综合楼6楼自学考试部611室。

七、毕业文凭

凡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可申请办理毕业,经审核,条件符合后可获得相应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国家承认学历。

按期获得所学自考本科专业毕业证与并达到相关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由我校授予,教育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等其他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暂由具有相应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贵州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代授。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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