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组织对其提出相关要求。一般外出三个月以上,要将组织关系介绍到所去地方的党组织,并按要求参加所去党组织开展的组织活动;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
五、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