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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6:40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mcs 视力保护色: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4月10日—4月12日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三、报名对象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全体学生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推荐方式

(一)推荐名额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各团支部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学院基层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推荐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评选,最终推荐报送校团委。

(二)推报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

2.校内审核评选时间:2023年4月14日;

3.校内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三)省级遴选

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推荐人员召开校级评审会并推荐两名同学到团省委,团省委再根据各地、各高校申报的情况,组织本省推报工作,择优推荐到全国组委会。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团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团支部的推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产生候选人1名,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根据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院团委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互联网+负二楼团委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 件1) ;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

3.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

4.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需推报高校团委盖章);

5.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以证明候选人积极到社区报到,参加实践活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邓晓宇

联系电话:15722150049

联系邮箱:2728533186@qq.com

附件: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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