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精神,推进技能贵州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经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2年专升本工作招生任务。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均应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校专升本相关工作。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并按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的计划(含免试生计划)进行安排。我省除贵州大学外的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本科院校)均招收专升本学生(其中高职高专免试生升入市(州)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院校不安排医学类、法学类招生计划)。具体专升本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三、招生范围
(一)2022年贵州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且截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资格。
(二)在贵州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文化课专升本招生。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
四、考试录取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文化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由各录取高校自行命题。省招生考试院和各本科高校根据全省招生计划数和各校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各校专业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批次普通学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80%。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高职高专学生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需所读高职高专的专业名称与公布招录的本科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才可报名。
有关报名、考试时间等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五、免试范围
专升本免试范围分为两类执行。
(一)退役军人免试入学。
1.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2﹞34号)规定,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2.免试文化课入学。从2022年招生起,在贵州省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文化课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获得免试文化课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填报相关高校和专业志愿,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各相关高校依据考查(测试)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职高专学生免试入学
1.2022年符合选拔范围的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思想品德良好;
ƒ身体健康;
④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⑤在校期间(截止2021年12月30日)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团体奖或个人)或省教育厅举办的大赛一等奖(团体奖或个人)的我省高校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具体赛事名单见附件3)。
为与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相适应,自2025年起,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选拔范围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仅免试专业课入学,即学生在专升本报考与获奖项目相关专业时,仅免考专业课考试,必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个人自愿申报、所在高职高专学校初审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高校录取的程序进行;
(2)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市(州)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
(3)学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高专免试生志愿表》(附件1)交所在高职高专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高校招收高职高专免试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在校内公示一周后,将附件1、附件2(电子和纸质版)以及有关资料(全国、全省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2022年3月1日-5日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录取复核
各本科高校应在学生报到时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本科高校负责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教学管理
录取到本科高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本科高校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录取人数少等原因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八、其他
(一)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二)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三)收费:按照有关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政策支持
对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圆满完成2022年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在硕士、博士招生计划、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